成都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稅金或將增加
發布時間:2012/4/5 8:51:16 瀏覽量:-
7月1日起,買賣二手房稅收成本或將增長。近日,記者從成都稅務部門獲悉,最遲7月1日起,成都將全面啟動參考評估價系統進行二手房計價征稅工作,“成都市城區房屋指導價格”將不再是成都二手房交易中核價納稅的最低標準。
據悉,屆時稅務部門將根據二手房買賣中的實際成交價格據實核稅,但核定計稅的最低標準不得明顯低于即將出臺的成都二手房評估價(不同區域將有不同的二手房基準評估價)。業界人士認為,二手房稅收新政實施后,二手房交易中長期盛行的“避稅”模式——“陰陽合同”將不再具有生存空間。
現狀
做低“合同價”成“避稅”常態
目前,成都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項稅包括契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而根據現行標準,成都二手房交易價格主要依據有關部門出臺的交易指導價,也就是說,指導價是交易的最低核稅標準,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成交價低于市場指導價,則按市場指導價核稅。
而尷尬的是,相比二手房的實際成交價,現行的房屋指導價明顯偏低。據了解,成都市城區房屋指導價格最早在2000年確定,而最近的一次調整在2007年,其中,三環路外的指導價格為每平方米2300元,二、三環之間為每平方米2600元,一環路以內的框架結構房為每平方米3600元,別墅價格也僅為每平方米6500元。這個指導價已經偏離了真實的價格,這給二手房交易中通過“陰陽合同”,人為做低交易價格提供了可乘之機。
新規
核稅價不得低于“評估價”
為了真實地反映二手房市場的價格,成都主城區住宅用房地產分為19個片區進行評估,測定出二手房的評估價范圍。評估價將根據市場情況及時調整,原則上每半年調整一次,如果市場價格變化比較明顯,也可能縮短調整周期,確保評估價接近市場交易價。
新政執行后,除非正當理由,二手房買賣納稅核價標準原則上不得低于評估價,但如果交易人覺得價格評得太高,可向房地產交易所在地區主管稅務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納稅人也可以委托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價格認證機構進行個案認定,地稅部門將參考價格認證機構的認定結果,確定房屋的交易計稅價格。
相關部門人士透露,為提高“評估價”在二手房交易征稅中的普適性和接受度,二手房的“評估價”可能會接近市場價,但一般都會略低于實際市場價格。
影響
交易稅收成本或將提高
二手房交易“稅收新政”執行后,二手房買賣稅收成本會發生怎樣的變化?業界人士指出,新政相當于給二手房交易征稅標準打上了“補丁”,交易雙方或中介機構編造“陰陽合同”偷稅的情況將得到遏制。當然,對于二手房交易雙方而言,相比原來的標準,在實際交易金額相同的情況下,實際納稅額將會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但由于不同類型的房產征稅項目存在差別,因此不同的物業受到稅費調整的影響不盡相同,但不排除一些購入不足5年的房屋交易稅收成本會上調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