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支招:購房者如何規避公攤風險
發布時間:2013/11/26 9:05:52 瀏覽量:-
我們都知道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當我們拿到房時,測量一下套內面積,或許會少出不少的面積,那這些少的面積去哪了?或許加在了公攤面積上。計算公攤面積看似很簡單,其實,購房者在購買的過程中,對于計算公攤面積所涉及的數據:如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建筑物各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積分攤系數也沒辦法算出。對于這么專業的術語可能連售樓人員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檢驗不了它的真實性。所以自己購買的房子到底要公攤多少都是以發展商說了算。在這樣一種購房者和發展商信息獲得不對等的情況下,購房者的知情權根本得不到體現,因此,關于公攤面積的糾紛不斷。那么對于購房者來說,如何避免這些公攤風險呢?
公攤到底攤了什么?
據了解,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2、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為墻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筑空間,也不可用于分攤的有: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公攤面積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到底屬于誰?應該說,公攤面積既然公攤到每個業主身上了,所有權當然屬于所有業主。然而,問題遠沒有那么簡單。由于發展商總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積已經用于公攤,購房者就無從知道哪些公用面積是屬于業主所有,哪些是發展商的,就更無從講到所有權和使用權了。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公攤面積的少之又少。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怎么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如何避免公攤風險?
新啟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附件標明了“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但只列明了應分攤的部位及其構成,具體數據仍不確定,所以仍然存在著開發商讓業主多攤的可能性。這里我們總結了幾招,提供給購房者參考。一、索取公攤數據;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讓發展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筑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發展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筑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
二、查閱有關資料;業主們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向設計單位、規劃單位、測繪部門等機構查閱所購房產的相關文件,比如最終設計圖紙或者最終設計方案、最終面積測量報告、各種數據的計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三、合同里約定公攤范圍
律師建議,考慮到目前國家在公攤面積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必須控制在哪個范圍區間,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務必弄清以下內容:設計的套內面積是多少?公共設施有些什么?共有建筑面積有多大?最好將這些數據寫在購房合同中,合同中沒有的,可以通過與銷售方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收房時面積發生變化,通常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合同中對面積變化沒有約定。開發商交房時,房子總建筑面積與合同面積的誤差不超過3%,可以采取多退少補的方式,誤差超過3%,多出的面積由開發商無償贈送,少的面積,由開發商負責賠償,業主同時可以選擇退房。
第二種是根據合同約定“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如果選擇這種方式,到交房時,誤差超過3%,都由買房人承擔。
有鑒于此,第一種合同方式對購房者較為有利,購房者最好選擇第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