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怎么判定業主的身份?
發布時間:2012/3/28 9:49:06 瀏覽量:
李先生是本市南部一大型小區的業主,近期他所居住的小區準備成立業主委員會,其作為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的成員,在對小區業主進行登記時發現,小區里有許多原來的買房人已經將房子出售了。有尚未辦理房產證就出售的,有原來的買房人辦了房產證,但因避免高額的稅費,尚未辦理過戶手續的,還有的房子出現了一房多賣的情況。
李先生咨詢:在發生二手房買賣的情況下,業主的身份如何認定?
山東德義君達律師事務所劉懷勇律師解答:二手房買賣中,業主身份的認定一般有如下幾種情況:第一種,買受人購買專有部分后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即轉讓該專有部分并向其相對人移轉占有的,可以認定專有部分合法占有人為業主。
第二種情況,買受人購買專有部分并辦理所有權登記后轉讓該專有部分并向其相對人移轉占有的,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業主身份產生爭議,應當認定登記所有權的人為業主。
第三種情況,買受人購買專有部分并辦理所有權登記后發生一房數賣的,如果已經完成變更登記的二手房買受人與實際占有的二手房買受人針對業主身份產生爭議,應當認定完成變更登記的買受人為業主。
實踐中,還有可能會出現在需要認定業主身份的時候,有關當事人正在通過訴訟或者仲裁方式解決專有部分的歸屬的爭議。此時,應當待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后,再進行認定。由于這種情況應屬極端個例,所以并不會對業主自治秩序和多數決的形成造成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