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一定要謹慎
發布時間:2012/8/28 18:29:58 瀏覽量:-
昨天,有位檢察官給記者打來電話,他說:“你們這兩天的報道實在太給力了,二手房買賣,水真的很深很深,很有必要給購房者做個提醒。”
檢察官說他也辦過這么一起關于二手房的案子。
幾年前,王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售價202萬元。
他很快和房東何某簽訂了房屋轉讓合同,雙方約定王付首付,房東交房,年底前辦理過戶手續。
當年王拿到了鑰匙,裝修入住。
之后,他聯系房東,要求付余款,房東卻百般推托,拒絕收錢。由于款項未清,過戶手續無法辦理。
事情一拖就是兩年。
后來,一個姓鄭的男子找到王,說房子是他的。
鄭拿出法院的判決書給王看。他說,比王簽訂買房合同早2個月,房東就把房子賣給了他,但之后違約不辦理過戶手續。他就把房東告上法庭,要求其過戶。法院判決鄭勝訴,房東憑著判決書,從中介公司拿回了房產三證,隨后過戶到鄭名下。
王找到房東,房東說,法院就是這么判的,他也沒辦法,不過他可以返還王的首付款。
但時過兩年,這套房子已經漲了100多萬元。王不肯搬。
他去西湖檢察院申請抗訴。
檢察官發現其中確有蹊蹺。警方立案偵查。
原來,這是一起虛假訴訟。
房東和王簽完合同后半年,房子就漲了80萬。房東多次打電話給中介,說房子不賣了,要求拿回放在中介處的房產三證,被拒絕。
他不甘心,一方面拖著王先生,不收余款不辦過戶,一方面到處找人想辦法。
最后,他找到一家律所,律師出主意,讓他打一場虛假官司。房東找來自己的親戚,簽了假的買賣合同,再在律師的指點下,讓親戚將自己告上法庭。
真相大白。
法院裁定,撤銷之前的民事判決書,房子最終屬于王先生。
房東因犯妨害作證罪,判刑1年6個月。親戚鄭某以及律師,犯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均被判刑。
此外,特別要注意的一點是,這兩年來,房價不再像以前那樣只漲不跌易于脫手,要當心一些投資客玩“空手套白狼”、“一女二嫁”等套現把戲,這不是普通本分人家能應付得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