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經紀人在工作中要時刻謹記的
發布時間:2012/12/22 11:47:18 瀏覽量:-
銘記一:從容決戰。再經紀過程中,許多經紀新手往往會再最后簽約成交時慌張、性急、使得唾手可得的買賣功虧一簣,所以一定要沉著應戰。
銘記二:多言無意。在初與顧客接觸時,經紀人可以采取靈活迂回戰術,話題扯得越遠越好,以便與顧客搭界。但是在最后簽約成交的決戰中,則不能浪費,要全力制造氣氛迫使對方“就范”—決定購買。
銘記三:不要得意忘形。在最后成交時,經紀人要有大將風度,喜怒不形于色,否則樂極生悲,使得顧客心中生疑,又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
銘記四:不加爭論。到了成交的階段,顧客即便面臨著滿足欲望而付款痛心的關頭。這時,經紀人應再鼓舞其欲望不斷升溫,而不要因顧客的一些無理言辭而與其爭論。
銘記五:不要讓價。一般來講,到了最后關頭,要不要減價就無所謂了,顧客這時要求減價,多半是存在僥幸心理,不會因為減不了價而改變主意。
銘記六:不到錢進貨出之時不要得意忘形。因為簽訂契約并不能算經紀完全成功。雖然契約對顧客有一訂約束力,但顧客仍可以改變主意,因為他只是交納了一些契約金而已。即使錢進貨出時也有退貨之事,所以在這段時間千萬不能過分得意以致忘形。
銘記七:充滿信心。信心可以造成一種氣氛,來感染顧客情緒,堅定顧客購買的決心。在經濟過程中,經紀人不要問:“要不要?”而要采用讓顧客覺得“已經決定買下了”的暗示誘導方法。
銘記八:使顧客感到是他自己在作選擇。最好這么說:“瞧,您的選擇既便宜又優質,實在有眼力。”避免說:“您聽我的話沒錯,別的顧客聽了我的話買了它都覺得很滿意。”
銘記九:對容易誤會的條款要再三說明。顧客對契約上的條款并不一定都很了解,有時簽完契約后,會發現某個條款與他自己原來理解的不同,這往往再交貨是可能發生爭執。顧客再仔細看了條款后,明知是自己的誤會,他也有一種受騙上當之感。所以,在簽約時,一定要再三強調說明契約中容易誤會的和重要的條款,這樣,從長遠來看,也可建立很好的信用。
銘記十:向周圍的人致謝。在簽完約后,不僅要對簽約者表示感謝,而且千萬不要忽視其周圍人的感謝。如果你只向簽約者致謝,那么其周圍人中,將來一定會有你商場上的意外伏兵。
銘記十一:簽約后轉移話題。簽約對顧客來說是進行了一場欲望與付款的艱苦交戰,經紀人與顧客之間也是交鋒不易,那么簽約后就應該松弛一下緊張情緒,轉移到輕松的話題上。切記不能久留,只呆抽根煙的功夫便應告辭。
銘記十二:消除顧客的不安。顧客交完貨款之后貨尚未拿到手,難免心存一絲不安,即使你收完錢已給了他收據。所以,你若再進一步說明何時交貨和交貨方式,就能消除顧客不安。
銘記十三:語氣溫柔和氣婉轉。簽字時,話語一定要溫柔婉轉。如你說:“麻煩您在這簽個字,蓋個章。”這一定比你說:“請您在這里簽字蓋章。”要使顧客聽起來舒服得多。
銘記十四:不可久坐。即使是契約已簽好,也不要久坐與顧客閑聊,因為這時顧客還在因付款而心痛,經紀人應讓其“靜心休養一段時間”。
銘記十五:不要對你沒有考察過的財產開價。一個經紀公司不能出售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一個人在沒有徹底考察經過改造的房地產以前,是不能知道它的價值的。
銘記十六:美國市場學專家阿爾佛雷德?阿?潤認為,當顧客已經做出下列關鍵性購買決策的時候,就是經紀人抓住時機敲定交易的機會:
1、承認自己需要購買該產品;
2、承認該種商品正是自己所需要購買的商品;
3、通過分析,承認其價格是可以接受的;
4、承認現在是做決定的時候了。
銘記十七:美國市場學專家阿爾佛雷德?阿?潤認為,顧客的以上決定有時并不直接表現出來,經紀人也不好直接詢問,則可通過其他一些征兆加以判斷:
1、頻頻詢問的時候;
2、認真探討價錢的時候;
3、顧客的表情、態度開始變化的時候;
4、問到售后服務的時候。生意談到上述最后一個階段,便是嘗試敲定交易的時機到來了,可以趁勢把話題轉到成交簽約的問題上去。千萬別說慌。幾乎所有的委托人都提防經紀公司謊報情況。一旦經紀公司被查出在說謊,那他就完了。
銘記十八:經紀人的目標是說服他人再商品所有權上作出一項重大決策,經紀人最重要的職能是進行交易談判。談判的基本要求包括:儀表整潔、穿著得體、充滿自信。同樣,機智、良好的判斷和有關的商品及法律知識也是相當重要的。
讓客戶購買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商品的經紀人是愚蠢的,因為這只能導致顧客無法獲得抵押貸款,或者顧客即便得到了抵押貸款,日后也會因無力負擔而放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