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鄭州實行二手房買賣協議,市民權益有保障
發布時間:2013/12/20 8:53:08 瀏覽量:從今天起,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起草制定的《鄭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協議》、《鄭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購買委托協議》示范文本,在全市正式推行使用,今后市民放心買賣二手房有了新保障。
這樣識別“黑中介”:合同封面有監制編號
目前市場中仍有一定數量的“黑中介”,他們經常做一單業務更名換個地方,出了問題消失得無影無蹤,造成市民維權無門。
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葉琦介紹,此次出臺的這兩個協議文本,在合同封面設定了監制編號,監制編號也就是中介機構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號碼,市民在簽訂《協議》時,只要查看協議是否有監制編號,就可判斷是不是經主管部門備案的正規中介了。同時,考慮到房屋交易具有特殊性,大部分市民缺乏房屋交易流程和知識,在協議首頁增加了使用須知,對市民簽約應注意的事項進行了重點提示,消費者在買房、賣房時更能有法可依。
解決傭金之亂:
支付標準、怎么支付寫在協議上二手房買賣中,還存在著中介機構對傭金收取、服務標準信口開河的情形。
對此,協議條款包括了簽約雙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狀況信息、委托事項、服務標準、傭金(居間代理費)約定、簽約雙方義務、違約責任、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解決方式等,可操作性非常強。同時,對傭金收取標準和支付方式也在協議條款里有具體約定。
此外,新合同增加了執業人員的責任,合同簽約人中需要有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簽名,增加執業人員的違規違約風險。二手房購買提醒:
選擇正規中介,實地看房審查
葉琦提醒消費者,如果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進行二手房買賣,應盡可能找有合法證件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并與中介機構簽訂房管部門推行使用的《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待中介機構促成買賣雙方達成交易意向后,再簽訂《鄭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協議。對于買方而言,除了要實地看房、了解房屋情況外,最重要的是審查賣方的主體資格及相關房產證件,以確保簽訂合同有效和日后順利過戶。
對于賣方而言,為保證存量房交易和資金安全,應選擇鄭州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交易保證機構進行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和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