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購買二手房時應警惕中介的幾種黑心騙術
發布時間:2012/12/21 18:03:04 瀏覽量:-
隨著二手房市場的不斷發展,在政府、市場各方監管力量的作用下,房產中介的服務也越來越規范化。但購房者還是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小編特意總結一下幾點以供購房者參考。
發布誘人的虛假廣告。
一些黑心的中介通過報紙、網絡等平臺,發布一些條件好、價格好的虛假房源信息,引誘購房者前來購買。等到購房者上鉤之后,就以現在的租客不讓看房或該房原業主不愿出售房子為借口向購房者推薦其他房子。虛假廣告抓住人們欲求“物美價廉”的心理把購房者套牢。小編提醒大家,要針對廣告的信息下手,如不能看房直接走人。
一房多賣,或騙取“訂金”或攜款潛逃。
這類黑心二手房中介往往是利用了購房者急切的心理和知識的缺乏。因此,在與二手房中介簽合同時,要查驗二手房中介是否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對于看中的房子,購房者應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有關房地產權屬登記信息,了解所購買的房屋產權有無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出售該房產的人是否為房屋產權人,防止因一房多賣、交易人對交易標的房屋無處分權以及房屋存在權利限制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等,以免蒙受經濟和精神損失。根據我國《合同法》中規定,確定買賣的只有定金,一旦買賣未成交,損失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要兩倍定金作為賠償,而“訂金”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受害的購房者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模糊關鍵性問題以誤導購房者。
為促成成交,中介公司往往隱瞞房屋固有的缺陷、淡化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對貸款等專業性相對較強的內容泛泛承諾,并且逃避將購房的細節列入購房合同。
小編特別提醒各位購房者,二手房交易時一定要多做幾次仔細的檢驗,為避免陷入“合同困局”,可以采取的措施:(一)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推薦文本,也可借助熟悉房地產法律法規的專業人士簽訂合同。(二)不要輕信某些中介機構和人員的口頭承諾,要把所有的約定落實為書面合同條款。(三)如認為合同條款含義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認為條款不完善的,應堅持要求對有關合同內容進行細化、改進或完善。在簽訂合同或協議時,仔細斟酌每個細節的合理性和詳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