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有哪幾點陷阱風險?
發布時間:2013/1/31 14:32:32 瀏覽量:-
一、中介口頭許諾不靠譜
案例:萬先生看中了一套正在出售的套房,而且對房型和周邊的相關配套設施都很滿意。在與中介全部談妥后,卻被告知中介費從之前口頭約定的1%變成2%。“當時簽合約的時候,我也沒太在意,誰知道中介這么不守信用。”萬先生說。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業主或中介為了能盡早脫手,有時會設立口頭約定以增加房屋“賣點”,或者滿口答應購房者提出的一些附帶要求,促成快速簽訂購房合同。由于購房者盲目信任和粗心,往往會僅聽對方口頭承諾就簽訂合同,但口頭許諾不一定都兌現。
點評:“口頭許諾”不僅不能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反而弱化了消費者的風險意識。為防止買賣雙方在二手房交易中頻頻“變臉”,徐律師建議購房者在買賣房屋時應盡量選擇專業性較強的品牌中介,并通過正式程序來簽訂買賣合同。在簽約過程中,購房者應將額外增加的約定和違約責任寫進書面合同,最終簽訂“三方約”,增加自我權益保護的砝碼。
二、多繳原業主拖欠的物業費
案例:趙先生剛買了一套二居室的二手房,搬進去不到1個月,就收到物業催繳物業費的通知。原來,這套房子在過戶前已經欠繳近2年的物業費,共計5800多元。
在買二手房過程中,不少人有類似的經歷。他們在購房后幾個月,才發現原業主拖欠了幾千元的物業管理費,然而,卻聯系不上原業主,房款又已全部支付給原業主,所以只能“啞巴吃黃連”,自己承擔拖欠費用。
點評:“在買二手房過程中,購房者往往只留意價格、產權等大問題,而忽略了一些小細節,比如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是否已結清等,然而,這些往往成為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糾紛。”大成律師事務所徐之春律師提醒市民,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買二手房的業主在費用清算方面要多留心,應留意水電氣及物業費用的結清和更名問題,如果有欠費,買家可要求賣家補繳。
三、新房證加速辦理亂收費
案例:小張買的新房在去年年底交付,最近開發商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辦理業主們的房產證。中介公司的人員告訴小張,辦證一般要三個月,如果想下個星期就辦出來,需收加急費2000元。然而記者詢問一些品牌中介公司后得知,辦證根本不需要三個月的時間。
點評:“中介亂收費,以前投訴最多的是訂金。而現在辦證加急費的事例也常有發生。”徐律師說,新房辦證的時候,如果業主為一次性付款的,可以自己去房管部門辦證,目前基本可以做到立等可取;如果業主為按揭貸款,一般由貸款銀行委托中介公司統一辦理業主們的房產證。
四、報不實房源當誘餌
案例:肖女士打算開店做生意,她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房源廣告中,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店鋪,根據廣告中的描述,該房源是“沿街旺鋪”,可分隔為上下兩層,并且特別注明為“兩個開間”。隨后,肖女士到現場看房時,因中介無鑰匙,所以只能在門口打量幾眼。“當時我發現好像是單間,但中介解釋說旁邊的商鋪可打通,變成雙開間。”肖女士于是交付了1.5萬定金。過了幾天,當她再次走進房屋時才發現,當初說好的雙開間房根本就是單開間,導致定金無法退回。
點評:不實房源是黑中介慣用的招數。比較常見的是拋出虛假或低價房源當誘餌。對此,最管用的防范措施就是買賣雙方當面詢問,避免只聽中介方面的一面之詞。看清房源再簽訂合約。
對于首次置業的購房者來說,無處不在的陷阱風險讓不少人“望而生畏”。因此提醒市民購房需謹慎留心以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