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裝修”引起的二手房買賣糾紛
發布時間:2012/6/29 17:02:10 瀏覽量:-
什么是固定裝修?固定裝修包括那些?即便是從業多年的房地產專業人士對此的理解也不盡相同,但固定裝修有時也會成為交易過程中的爭議焦點。
2012年3月的一天,新華路派出所里兩隊人馬吵得不可開交,當事雙方分別是新華路上某物業的新老業主。當天是該物業交房的日子,雙方對哪些家具設備屬于固定裝修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僵持幾小時后,雙方爆發了肢體沖突。即便是在民警的調解下,矛盾也無法得到解決。于是買賣雙方要求居間方到場協調。
根據買賣雙方簽署的 《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隨房轉讓的設備、裝修為固定設備和固定裝修。業主堅持浴室里的臺盆、客廳衣櫥的玻璃移門都可以在不破壞房屋整體結構的情況下移走,甚至撂下狠話:“即使花錢叫人來拆然后砸掉,也不會白白送給客戶。”客戶的理解則完全相反,認為業主說的這部分屬于固定裝修,已經包含在買賣合同的總價款中。錢款早已如數付清,這些家具設備就應該是屬于他們的。
二手房交易中,隨房交付的裝修及家電情況等細節問題往往是買賣雙方容易忽視的盲點。一般而言,固定裝修指的是不可移動或者不可或缺的裝修物件或項目,若強行拆除,會對房屋的結構、現狀(地面、墻面等)產生破壞。常見的固定裝修包括:地板、吊頂、門窗、不可移動的櫥柜、隔墻、墻面處理(包括墻紙)等等。買賣雙方在交易前期,務必要將隨房交付的設備、裝修在居間協議合同或類似文本中寫細、寫明,切勿僅使用“固定裝修”等籠統、語焉不詳的詞語,以免在交易后期產生矛盾。
雙方矛盾純粹因固定裝修而起的,在二手房糾紛中并不多見。多數情況下,買賣雙方僅是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種種積怨的 “總算賬”,這個案例即是如此。經過居間方與業主深入交談,發現爭議產生的起因是客戶態度粗暴,對業主進行人身威脅而使業主產生強烈不滿。雙方長時間溝通后,握手言和,業主沒再計較那些設備是否屬于固定裝修,終順利實現交房。
查看上海法院近幾年房屋買賣的審判實踐,若雙方當事人因固定裝修問題訴諸法院,法院會按照買賣合同的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存有爭議的家具和設備進行認定,或者要求第三方機構對固定裝修進行認定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