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二手房買賣戶口遷出的糾紛
發布時間:2012/8/23 10:39:13 瀏覽量:-
根據了解,省外一些地區已有專設的集體戶托管制度,防止二手房賣家賴戶口。而廣州公安機關管理戶籍登記仍以當事人自愿為原則,在沒有經過司法確認的情況下,不能強制遷出或注銷戶口。
案例:前業主收了錢戶口不肯遷
在2011年1月,廣州女白領小美因第一次置業,委托市內一家規模較大的中介公司,通過按揭貸款的方式,買下了海珠區某小區一套二手房。按照三方合同約定,原業主李某應在交易過戶完成后10天內遷出戶口。
然而小美沒有意識到戶口問題,3月下旬就在按揭公司陪同下,到海珠區房管局辦理了過戶手續。結果,交易過戶完成后,兩個原業主就不肯遷出戶口了,小美大呼上當。
據前業主李某說,他們在廣州只有一套房子,現在他把房子賣了,已經沒有地方可以讓他們遷戶口,而且他們不愿意遷回老家。小美提出可以暫時遷到親戚朋友家,但李某則稱沒有親戚朋友。
在遇到問題后,小美才開始留意網上信息,發現很多人遇到了類似問題,而且也不知道應該找什么單位辦理戶口問題。“我先去問了戶口所在的派出所,派出所說現在是各區公安分局的辦證中心負責管理戶籍。”于是,小美來到海珠區公安分局綜合辦證中心,工作人員卻表示,他們沒有權力強制任何人遷出戶口,只能當事人自愿遷出。
雖然如此,該工作人員告訴小美,還是可以將自己的戶口遷入的,不過那就成了“一房兩戶”。但這個“一房兩戶”有點懸,小美說,“我遷進去的時候要給辦證中心寫一份類似保證書之類的聲明,意思是如果這個房子因戶籍問題產生什么糾紛,都是我自己負責”。
但掛在自己家而又沒有任何關聯的人,萬一對方拿著這個戶口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追查下來豈不是追到我的房子?”小美還擔心,“以后如果想轉手,人家聽說了還有戶口,也肯定不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