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卻剩20年年限 終止購房反成被告
發布時間:2012/7/14 15:23:30 瀏覽量:唐女士說,今年3月12號,他們通過21世紀泛城房地產中介買了一套位于紅嶺大廈17a的房子,當時是在中介公司,很晚了才把合同簽訂下來。合同約定,簽訂合同當日,唐女士支付2萬元定金,簽署后5日內,需要再繳納3萬元定金。而在合同簽署后,應向中介支付5萬零5佰的傭金。由一位陳姓業務員負責辦理。從始至終,賣家和中介都沒有跟她說過房屋使用年限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年限,分別是民用住宅70年,工業用建筑50年,商業建筑40年。唐女士說,她是第一次買房,沒有經驗,簽合同之前沒想到要查看房產證。
唐女士表示,3月17號,她和她老公去交剩下的3萬塊錢,當時提出要看房產證,中介公司的(業務員)陳曉峰剛開始是不愿意給看的,他的要求是一定要把3萬塊錢交了,才給看,在反復要求下,就到他們公司要求看,最后他給她和她老公看了復印件,這時才發現,使用年限只剩20年。唐女士這才發現,這套房子是85年竣工的,只有50年使用期,土地使用年限到2032年,也就是說,只剩下20年的產權了。唐女士拒絕交付第二筆三萬元的定金。那么,唐女士簽定購房合同之前,中介人員到底有沒有向她說明這個情況呢?唐女士提供了今年3月份與經辦人陳姓業務員通話的電話錄音。
由于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唐女士終止了購房合同,也就沒有向地產中介支付傭金。今年6月,泛城房地產顧問公司將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5萬零伍佰元的傭金。唐女士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7月12號,記者來到泛城房地產顧問公司購物公園營業部核實。被暗訪的營業部員工表示,他(陳曉峰)是他們以前的員工,現在離職不干了。
那么,在買賣二手房中要注意哪些問題呢?我們來聽聽深圳市消委會的工作人員的建議。消委會魏興表示,講幾點買賣二手房要注意的問題,合同條款,時間年限,定金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