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房大師是一款永久免費的房產中介管理軟件,目前有家房產中介企業用戶正在使用
前業主欠下的物業費 買下二手房該不該承擔
發布時間:2012/5/16 11:06:53 瀏覽量:前幾日,南湖某小區居民王女士介紹,她于去年5月買下這套二手房,前房主到物業公司辦理了交接手續。前不久,物業突然通知她,前房主欠下2010年9月至去年5月的物業費1267.2元,要王女士補交。王女士因此與物業發生爭執。物業人員稱,王女士不交費,物業就不能提供代繳水電費服務。
買下二手房后,才得知前房主欠物業費1000多元,這筆錢該誰出?
記者采訪時,該物業公司陳主管解釋,這筆物業費按理應由前房主承擔,但王女士購房前應了解清楚前房主的繳費情況,既然房屋現已過戶,新房主就應補交欠下的物業管理費。
對此,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李國宏律師認為,從債務構成上講,這筆欠費是前房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在房屋轉讓前發生的,因此,物業公司應向前房主追討欠費,不應由未享受到之前物業服務的新房主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