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政 二手房個人房源受保護
發布時間:2012/11/21 14:35:17 瀏覽量:-
近日,武漢市房管局公布了《武漢市貫徹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二手房交易中的一些問題進行明確規定,新規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執行,有效期為五年。這是繼1994年武漢市出臺房地產中介管理相關規定后,18年后再出臺的新規。
看中一套二手房,能夠跳過中介,直接找經紀人交易?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細則》規定,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交易業務應當由中介機構統一承接,經紀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同時,房地產經紀機構收費應當明碼實價,不得進行價格欺詐和捆綁標價。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傭金。
假如是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傭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費。
個人房源未經允許被中介強行要求代理,很多市民都有這樣的經歷?!都殑t》實施后,這種情況可以避免。
《細則》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托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查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合法文件,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并應當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對外發布相應的房源信息。
不得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客戶交易或者強制客戶交易。
不少市民有這樣的遭遇,網上掛出的二手房信息,不少是虛假房源,這只是中介為了攬客的“慣用手段”。
根據《細則》規定,武漢市房管局將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信用檔案。內容包括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基本情況、業績情況、變更情況、良好行為、不良行為、信用評定情況等。
此外,還將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良記錄信息發布制度,通過約談、記入信用檔案、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監督。
今后,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行為的,房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將依據有關法規,予以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暫停直至取消網簽資格、罰款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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