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政細則正式落地 將繼續嚴格執行限購政策
發布時間:2013/4/19 11:44:10 瀏覽量:-
昨日,西安市國五條”細則通知正式落地。西安將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以穩定我市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房價 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
繼2013年西安新建商品房房價控制目標出臺之后,4月8日,西安出臺細則落實“國五條”。通知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切實承擔起穩定房價的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對于執行住房限購、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住房用地供應未達標,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務未完成,房價控制目標未實現,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的相關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部門,市政府將約談、問責其負責人。
信貸 停止第三套房貸款發放
通知明確,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嚴格執行第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停止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發放。
對于市民關注的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個人購買或轉讓住房差別化稅收政策。
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要積極研究房屋原值核實辦法。
騙購 3年內不得在本市購房
通知明確,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要加強和完善購房人資格審查工作,嚴肅查處限購措施執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規避住房限購措施行為的項目,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整改,暫停網上簽約;對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責令其停業整頓,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購房人,企業與其解除購房合同,且3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