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二手房交易糾紛,到底孰是孰非
發布時間:2012/4/10 9:52:20 瀏覽量:-
多年前買下的三套安置房,已經讓第一手買主小靜夫妻官司纏身,費盡一番周折后,小靜夫妻最終贏了官司,法院最終判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可是,又一件讓他們夫妻煩惱的事情發生了,第一手房東把其中二套房屋賣給了自己的親妹妹素雅,并且產權證都已過戶到她名下。
前天,第二手買主為了奪回屬于自己的房屋與第一手買主小靜夫妻展開了激烈的搶房“爭奪戰”。昨日,嘉蓮派出所對此事引起高度重視,并派出多位警察專門處理此事,目前已對此事進行立案。
賣房
出售三套房產,只有老公簽名
2006年,在房產中介的牽線搭橋下,阿強把自家別墅拆遷安置換來的三套房屋賣給小靜夫婦,并先后三次與買主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當時,這三份合同只簽下了阿強的名字,理由在于阿強出示了一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決書,上面顯示這三套房屋屬于阿強一人所有。
幾天后,阿強的妻子以保姆的名義打電話給小靜了解這三套房產買賣的相關情況。
小靜好奇保姆竟然會關心自家主人的房產,于是打電話給阿強。此刻,阿強以“沒事,不要管她,我會處理好”,敷衍了小靜。
房屋買賣就這樣相安無事過了好長時間。第二年,小靜催促阿強辦理這三套房屋的產權證,可是,阿強說老婆不同意他賣這三套房屋,他要跟老婆做工作爭取幫買方辦下產權證。
反悔
房主妻子把買家告上法庭
2007年8月初,阿強的妻子素琴主動亮出身份并稱,她不知道老公賣房的事,當時夫妻關系惡化并分居,老公賣房自己完全被蒙在鼓里,因此要收回這三套房產不賣了。
小靜夫婦當然不愿退房,因為首付近100萬元的購房款都支付好長時間了,房價也已大幅度上漲——從原來6000元每平方米飆升到一萬余元每平方米。“阿強賣房時,他的妻子就在同一套房間里的衛生間,當時只是沒有她妻子的簽名而已,如今竟然反悔不賣了,這不是背信棄義嗎?”小靜說。
由于無法收回房產,素琴將買主小靜夫婦告上法庭。
判決
幾番周折法院最終判合同有效
2009年,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靜夫婦購買的房產是阿強夫婦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此,法院判處小靜夫婦與阿強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合同等無效,并要求小靜夫婦返還房屋。之后,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原判。
二審法院判處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后,阿強立即把這三套房產的產權證辦好,經夫妻協商后把賣給小靜夫妻的其中兩套房產又賣給了阿強妻子的妹妹素雅,并于2009年12月23日過戶到素雅名下。
買來的房子住了快二年,可如今法院卻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小靜夫婦將此案申訴至省高級人民法院。之后,省高級人民院將此案發回重審。
今年3月,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阿強一審庭審時的陳述,事前有向妻子素琴提出要賣這三套安置房,而在阿強與小靜夫妻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后,素琴并未公開以妻子的身份主張權利,而是以保姆的名義給小靜打電話,其態度曖昧不合情理。因此,可以推定素琴對房屋買賣應當知道且未明確向買主小靜提出異議,故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撤銷原一審、二審判決,駁回素琴訴求。
風波
破門而入搬走租客財物
4月6日中午,幾個男女撬門闖入小靜夫妻購買的其中一套房屋,并將房屋內的不少東西搬到樓下。晚上,當租客回到家中竟發現遭遇“洗劫”,于是立即報警。監控錄像顯示,闖入房屋的是第二個買主素雅和幾個朋友。
昨日,記者在這套房屋現場內發現,東西雜亂無章,房屋內一片狼藉。租客盧小姐說,房屋內的2萬元現金不見了,價值近2萬元的首飾品也不見了。
素雅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她是2009年市中院判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購買兩套房屋的,作為善意購買第三人權益應該得到保障,親姐妹之間為什么不能買賣房屋呢?
昨晚,記者見到素雅的82歲高齡的老母親也前來這套房屋,她說,這套房屋是女兒跟女婿鬧矛盾期間,被女婿偷偷賣出去的,買主不應該買走這幾套房屋,她準備住在這里。
辦案民警表示,目前此案已立案,涉案人很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房屋的歸屬到底何去何從,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