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二手房買賣稅新政遏制“陰陽合同”
發布時間:2012/6/21 9:11:24 瀏覽量:-
今年7月1日起,廈門將在全市實施二手房交易“評估計稅”,即二手房交易稅費按評估價征收,廈門將成為全國40個擬開展存量房交易計稅依照評估價征稅試點城市之一。
實際上,去年7月15日開始,海滄區已率先實施這一政策。業內人士預測,這次新政將一定程度上遏制“陰陽合同”、低報成交價格逃避繳稅的現象。
評估價更接近實際成交價
據了解,7月1日起,廈門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二手房交易“評估計稅”,原有的《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房地產三級市場基準指導價有關問題的批復》將停止執行。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是否按照稅費新政來征稅,要以房產交易中心的收件時間為準。如海滄區的二手房交易,收件時間在2011年7月15日之后的(包括7月15日),就要適用稅費新政。
去年7月15日,海滄區率先在全市試行“評估計稅”,本次新政也將參照海滄區的做法,各類型存量房交易(包括住宅、商業、寫字樓、車庫、工業廠房等類型存量房買賣、贈與、交換、抵債和析產等)將試行應用房地產估價技術評估其交易計稅評估價值。“只要將房子的地點、樓層、朝向等輸入系統,大概一分鐘就可自動生成該套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本次交易計稅評估系統的執行單位、均和評估董事長王崎表示。
記者從海滄區的二手房中介了解到,目前海滄區的評估價與市場實際成交價格較為接近,基本上是成交價格的8成至9成左右。王崎表示,全市評估價與實際成交價之間的價差與海滄區的水平相差不多。
新政下高端房受影響更大
那么,實行“評估計稅”后,市民買賣二手房究竟要多付多少錢呢?這得從目前的計稅方法說起。
據悉,目前我市的二手房交易稅費是以房地產三級市場基準指導價為基礎來進行征收的——申報成交價高于基準指導價的,按申報價征收稅費;申報成交價低于基準指導價的,按基準指導價征收稅費。實際上,基準指導價與實際成交價相差很大,比如湖里區大唐世家一套80平方米的兩房,成交價為14500元/平方米,基準指導價約為7000元/平方米。而為了避稅,買賣雙方往往會簽訂一個與基準指導價相差無幾的“合同”,并以此來申報稅費。這也造成了市場上泛濫的“陰陽合同”。
新舊計稅方法有何差別呢?首佳房產副總經理王添寶以上述湖里區大唐世家的房子為例,給我們算了一筆賬:按照目前的計稅方法,申報價格56萬元,如果是首套房,稅費約為8000元至9000元;而按照新的計稅方法,評估價約為93萬元,首套房稅費約為1.4萬元。房子單價越高,新政后多繳稅的部分就越多。
那么,普通市民可以查詢評估價嗎?據了解,該價格只是作為稅務機關判斷合同簽訂交易價是否偏低,以及確定計稅依據的主要參考,并不向市民開放。今后市民在申報稅收時,若申報房價低于市場評估價,交易價格必須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繳稅;而當申報價格高于市場評估價時,就按照交易價格計稅。